1、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施救。一家网站关于这条新闻的2837条留言中,大部分意见认可魏永玲的谨慎。一位网友写道:“这是典型的彭宇案后遗症。
1、年4月10日某报头版发表了题为《彭宇案喧嚣未尽唯有真相不可调解》的消息,文章说:“最终经过二审,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事发一年多之后,喧嚣一时的彭宇案以“和解”告终。
2、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该赔偿40%的损失费计458736元。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而其中诸多有关判决中猫腻的传说也在网络上飞快流传。
3、话音未落奇迹发生了只见以徐老太为中心方圆五百米之内人迹全无,且慢好像还有一人未走那人便是双腿瘫痪长期在南京火车站以行乞为生的老者,想来是他想走也走不动啊。 只见徐老太迈着只有皇上才迈的方步向老人走去,就在离老人还有两米之遥时,老乞哭喊着:大姐求你了别过来啊。
4、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南京市水 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候车时,被撞倒摔成了 骨折。徐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并送其就 医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元。2007 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彭 宇赔偿受害人4。5万余元。二审期间,双 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案件以和解撤 诉结案。
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寿兰女士(即后来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当好心的彭宇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
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陈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
老太碰瓷的典故是出自著名的南京徐老太案或者叫南京彭宇案综述:自动投币的83路公交车从公交总公司开往白鹭花园,水西门广场差不多是这线路的中间位置。彭宇与徐寿兰在这一站相遇,时间是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一个是在这站下车的年轻乘客,一个是赶着要上另一辆车的六旬老者。
在这桩事件中,不难看出彭宇并不是第一个或唯一发现老人倒地的人。彭宇案发生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的83路车站,人来人往,可见,在事情中,大多数的目击者都是旁观者,并没有介入救助的过程,这是相似点。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这是旁观者效应。
打住。南京徐老太事件发生后,被媒体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及,南京市政府只在去年还是前年才公开发表对此件事情的看法,但大势已去。南京市政府应对社会舆情的反应如此之慢让人发笑,但我也可以理解。
徐老太在电话中劝说孙女士回家,但孙女士的态度坚决,甚至在杨某在场的情况下挂断电话。杨某的恨意与日俱增,他认为“女债母偿”的观念让他找到了复仇的借口。他精心策划了一场看似平常的邀请,却隐藏了险恶的企图。然而,当杨某趁徐老太熟睡时实施侵犯时,伦理的底线被彻底打破。
南京徐老太案件,媒体在真相尚未澄清之前就一边倒地支持彭宇,让大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徐老太生前不断被陌生人网暴羞辱,没几年就含恨离世,就连法官王浩也逃不脱被谩骂的命运,一句话把他钉死在耻辱柱上。这些,都是舆论的作用。因此,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引导,防止炒作,这是司法部门应当吸取的首要教训。
社会影响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体评为2007年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们所质疑。
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
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